海口台网4月15日讯 因非法占有农民征地补偿款6万多元,石山镇政府干部李某受到秀英区纪委监察部门留党察看处分,其违纪款67115元被追回并全部上缴国库。日前召开的秀英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报了这起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农民土地补偿款一案和另两宗失职、渎职案。区纪委监察部门要求全区党员干部以此为戒,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务必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勤政廉政,廉洁奉公。 经查,1993年,某公司投资修建石山溶洞旅游公路施茶至美安路段,原琼山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美安镇征地指挥部,当时李某是石山镇国土所出纳员,被镇领导指派负责石山路段的征地等工作。1993年1月,石山镇施茶路段的土地丈量、青苗及坟墓等附着物清点后由李某负责登记。后李某按有关登记,将某公司的征地款10万元支付了官良村23户农户175个坟墓赔偿款35000元,余下的65000元被李某于1994年12月3日前陆续领取私用,并已将该账户销户。李某交代还开支了部分餐费、误工补助等,但没能提供有关条据。 在组织调查时,李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作了书面说明和检讨,表示愿意个人承担私用65000元补偿款的责任,并主动于2006年12月28日将违纪款67115元上交区纪委,由区纪委上缴国库。石山镇干部李某被秀英区纪委监察部门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