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台网2月29日讯 今年是我省的教育质量年,为提高教学质量,省教育厅近日下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以下简称“《常规》”)。这是我省新课改后首次就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基本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规定各中小学校要实行集体办公制度。
小学低年级不得布置课后作业
《常规》中明确,教师给学生布置作业可以是书面作业,也可以是活动类作业。其中,小学低年级不布置课后书面作业;小学中、高年级语文、数学可布置适量的课后书面作业,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课后书面作业。小学中年级每天课后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半小时,小学高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小学中高年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篇,初中和高中每学期作文不少于7篇;要有写周记或日记的要求。
据介绍,作业批改的形式应以教师批改为主,提倡并鼓励学生相互批改。批改作业应逐题批阅,有规范的批阅标记,并标明批阅日期;要记录作业的典型案例以供讲评,多写鼓励性批语。作文批阅应有批语,要划出错别字和病句并检查订正。
义务教育阶段成绩均采用等级制呈现
《常规》中就考试与评价给出了具体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均采用等级制呈现。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以考试为主,其他科目及实验、操作等以考查为主。每学段可由年级组或学校命题,组织一次考试或考查。考试方式一般以笔试为主,坚持笔试、口试或其他考试方式相结合。
普通高中要利用学分管理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和学习状况,要通过课时记录、学习过程表现和模块考试结果三个方面对学生各学科模块学习进行客观、准确、科学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