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台网2月28日讯 海口刘女士日前乘出租车时把一箱食品落在后厢,向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投诉时,却被告知因她所索要的车票是2007年的而无从查起。但记者2月27日又从该处获悉,2008年的出租车车票根本就还没开印,全市出租车现在用的都是去年印的票。 2月27日,刘女士反映说,她年初七上午从美兰机场乘坐一辆出租车返回海口,在下车时忘了取放在后厢里的一箱食品。幸好刘女士下车付费时索要了车票,她随即便向交管处投诉。接听电话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在问清事由和记下车票号码后,答应帮忙查找该出租车司机。但不一会儿,刘女士得到的答复是当事司机称没有这回事。刘女士便要求与该司机当面对质,没想这位女同志却又说,刘女士提供的是2007年的车票,已经过期无从查起。 之后,刘女士在市内又乘坐了3趟出租车,并特意全都索要了发票。令她不解的是,这些车票全都是2007年的。出租车司机们告诉她说,2008年的发票还没见发下来。既然没发,那怎么寻找遗失物品时,交管部门人员又称已经过期无从查起?刘女士越想越觉得自己被“忽悠”了。2月25日,她再次向交管处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这回接听电话的是个男的,他说没有车票过期这回事。 2月27日,记者来到市交管处采访时,公交科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没有车票过期这回事,虽然车票上都打印了年份,但并不表示去年的车票今年就不能用。记者随后在该处财务科再次核实了这一说法,该科有关负责人表示,车票可以跨年度使用,并不受印制年份的限制。2007年的车票,是交管部门按每车每季度8000元面额左右的需要量所印制,但全年只卖出了约40%,尚有大量已印未发的剩余车票。目前,2008年份的车票尚未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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