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台网记者报道 记者17日从海口市交通局获悉,《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颁布实施。 据了解,目前市交通局正组织全市公交企业司乘人员学习考核其条例,司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为星级考评或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此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司乘人员,取消其当年的星级考评或评选先进资格。 据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公交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切实解决海口市公交行业多年来存在的公交公益性质定位不准、规划建设滞后、公交过度市场化以及行政管理人员服务不规范、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公交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听证、论证、公示制度,按规范程序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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