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台网记者报道 记者18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春季入学起,海口将统一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作息时间,实行新的作息时间表,中小学新学期推迟半小时上课。 2007年秋季,海口对7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试行“推迟半小时上课”的新作息表。经过一个学期的实践检验,新作息时间得到了学生、家长和学校的认同,市教育局决定从2008年春季入学起全市实行新的作息时间表,进一步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减负”。 根据新的作息时间表,走读制学生到校为:农村小学春季不得早于7时20分,秋季不得早于7时35分;城区小学春季不得早于7时30分,秋季不得早于7时55分。农村中学春季不得早于7时10分,秋季不得早于7时25分;城区中学春季不得早于7时20分,秋季不得早于7时30分。中小学春、秋季下午到校时间都不得早于14时30分,建议城区学校下午上课开始时间为14时40分。 新的作息时间还明确规定寄宿制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不得早于7时,中学不得早于6时50分;晚上就寝时间应不迟于22时。同时,明确规定寒假时间长度不得超过3周半,暑假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周,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 为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新作息时间还规定:小学1-2年级作业当堂完成,不留课外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只布置语文、数学两科课外作业;作业总量中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高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布置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学科的课外作业,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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