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资讯频道    精品栏目    电视乐园    娱乐之都
图片新闻 | 最新动态 | 国际新闻 | 国内新闻 | 海口新闻 | 热带播报 | 法制新闻 | 同步关注 | 旅游报道
体育新闻 | 新闻人物 | 财经新闻 | 教育资讯 | 娱乐前线 | 时尚休闲 | 台港澳新闻 |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海南未来五年筹资八亿破解贫困家庭住房难题


作者:邓建华 王素芝 侯小健     转贴自:南海网/海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8-1-10 16:38:57

    海口台网1月10日讯  记者昨天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未来五年将采取新建廉租房、直管公房改造、收购二手房、积压商品房转化、租赁补贴、新建经济适用房6项措施,筹集8.56亿元资金破解我省城镇贫困家庭的住房难题。
    省建设厅住房资金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6项措施相互衔接,互为补充,能在相当大程度上解决我省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安置问题,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我省将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解决,除了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外,资金来源于三大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要保证足额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经费后的余额要保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省及市县财政年度预算要有安排。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只提供优惠政策,按成本价进行销售,所以对政府财政不构成支出压力。
    根据调查统计,我省城镇低保家庭总户数为72814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24712户,到目前止已通过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4522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3255户,实物配租1072户,租金核减195户,累计筹集廉租住房资金共16581.2万元。
    按照计划,未来5年,全省新建廉租住房695640平方米,12213套,需投入75135.4万元。直管公房改造41454平方米,634套,需投入4040万元。收购二手房3720平方米,80套,需投入450万元。租赁补贴发放面积1791770平方米,11574户,需投入6024.4万元。
    根据测算,未来5年,全省新建廉租房、直管公房改造、收购二手房、积压商品房转化、租赁补贴等共需要资金85649.8万元,我省可筹措的资金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其他的资金总共达到55927.07万元,尚缺口资金29702.73万元。5年平均每年缺口的资金为5940.546万元。省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缺口部分的资金可争取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支持。
    据悉,今年,全省计划兴建廉租房19.34万平方米,3502套;经济适用房73.77万平方米,9771套;直管公房改造2.5万平方米,400套;收购二手房300平方米,5套;租赁补贴发放面积242150平方米,2007户。去年,省财政厅预留了27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和激励各市县加快廉租住房制度的构建步伐。
    据悉,省政府已与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 《廉租房制度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进城务工的农民们为城市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农民工普遍收入不高,住房也有困难,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能否也把他们考虑在内?省政府明确规定,对于有条件的市、县,可以考虑建集体宿舍,以较低的租金租给农民工们居住。
    省政府要求,海口、三亚两市可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可由财政拨款或引社会资金,按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有关政策,统一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出租。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优先安排
    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记者昨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今年起我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将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行统一管理,优先安排,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的足额供应。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近日向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下发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按要求,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确保供应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能及时开发建设,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禁止以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对违反划拨决定书的约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突破套型建筑面积,未按时开工及竣工的,要依法查处并按照约定进行处罚。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原则上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或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25%的,要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万多套经济适用房将普惠贫困家庭
    三条保障线确保购买公平公正

    省政府将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在未来五年将建设361.56万平方米、46596套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只租不售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将来要进入市场流通。如何确保经济适用房购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做到普惠低收入家庭,防止“开名车买经济适用房”、“一个房号转让十几万元”的现象出现?省政府《关于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对此有明确规定。

    供应对象动态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的定位是“政策性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 “城镇低收入家庭”。据介绍,以往由于双重身份、供应对象过宽、准入审核不严,使不少城市的许多经济适用住房没有被真正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购得,而成为部分人牟利的工具。
    省政府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主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各市、县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早期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存在套型面积偏大的情况,不符合低收入家庭购买房的经济状况。
    省政府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需求确定建设规模,分期分批实施。经济适用房套型建设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相对于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标准,经济适用住房60平方米的套型面积要大一点。根据海口的计划,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投资额可以控制在10万元以内,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遵循微利的原则,总价款体现了“经济”原则。
    省政府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体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性和保障性。同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购房满5年以后转让时,要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此举增加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成本,降低了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谋取高额利润的可能性。

    突出三个“不得”

    由于房价高涨,有些地区又重新兴起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引起了社会关注。不少人担心这是房改的倒退,而其中存在大量寻租的机会,有可能造成新的不公平。
    省政府规定,审批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必须控制在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只能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企业申请组织职工集资合作建房,需经所属国资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本单位、本系统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省政府强调,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编后
    安居才能乐业。
    我省居民住房条件相比过去已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有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证包括低收入群众在内的最广大人民买得起房、住得上房,是建设和谐海南的重要内容。仅靠市场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不够的,必须由政府来提供保障和支持。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住有所居”是我国社会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目标。省第五次党代会也提出要“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
    在房价持续上扬的背景下,我省出台一系列措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这是我省落实十七大和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体现了一种把改善民生放在和谐海南建设的首位,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民生情怀。

 


 


  相 关 新 闻
 海南三项举措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上一篇文章: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挂牌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热 点 新 闻
 精 彩 图 片
 推 荐 新 闻
 
局台概况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有尝虚假新闻举报信箱 Email:hktv@haikoutv.com
Copyright@2005 www.haikoutv.com All Rights Reservies
版权所有:海口广播电视台 Email:server@haikou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