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海口街头发现,海口市一些交通指示牌正在悄然上演“双面秀”,即正面是交通指示牌,反面则成了广告牌。对此,市民看法不一。有些人认为,利用交通指示牌做广告,无伤大雅,同时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市场经济气氛;也有些人认为,一面是交通指示,一面是花花绿绿的广告,让人觉得不伦不类,有碍城市形象,而且,这些在交通指示牌上的广告会分散驾车人的注意力,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同时无孔不入的广告也让很多人产生反感。 交通指示牌悄然上演“双面秀” 交通指示牌作为道路交通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为司机、行人指路的专用标志物,它的设计制作都是有严格规定的。记者调查发现,在海口街头现存着两种交通指示牌:一种是为行人和非机动车设置的交通指示牌,一种是在各主要干线和交通枢纽专为机动车设置的交通指示牌。 近日,这些交通指示牌发生了一些变化,记者发现在海口市国贸大道、长堤路、白龙路、海秀路等几条主干道上,有很多交通指示牌正在上演“双面秀”,原本“单纯”的交通指示标志,现在变得不再“单纯”。正面是交通指示,背面则变成了花里胡哨的各类广告。 这些广告种类繁多、五花八门,包括歌舞厅广告、橱柜广告、酒店广告、麻将桌广告等等。12月20日,记者在海口市国贸大道的十字路口,在距离100米内的交通指示牌上,看到了两处醒目的广告,而国贸大道是海口市主干道之一,车流量和行人都非常密集。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这些在交通指示牌上的广告会分散驾车人的注意力,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有车一族刘女士认为,这样的伪“交通路标”容易使开车的人分心,注意力不集中。再加上这类指示牌数量多,有时还会遮挡了真正的道路交通指示牌,给行车带来安全隐患。 尚没有驾车的市民张瑞荣认为,利用现有交通指示牌背面做广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市场经济氛围。这种现象不仅在海口,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存在,但这些广告最好以健康向上的公益广告为主,不应把歌厅、舞厅等商业广告放在交通指示牌上,这样不仅有损城市形象,也会让市民产生反感。“交通指示牌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形象,不应该成为商家发布广告的阵地。”张瑞荣说。 交通指示牌无人监管? 原本“单纯”的交通指示牌为何会成了广告牌,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海口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告具体发布在什么地方,不是他们的监管范围,他们主要是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管。 记者按照交通指示牌上的电话,向经营此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了解时,该公司一位自称是业务人员的女子告诉记者,每块交通指示牌的背面广告,一年费用2.5万元,只要工商局批了,什么内容都可以做。她说,他们是海口交通指示牌广告的独家代理商,已经和交警部门签了长期合同。 据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海口市的交通指示牌做广告是政府搞的,操作方式是让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交通指示牌的安装和日常维护,然后将指示牌背面位置提供给这家广告公司发布广告作为交换条件。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透露:早几年,海口市的交通指示牌,大小不一,制作也非常不规整,后经借鉴外地的标准,近两年才全部统一成现在的“蓝底白字”交通指示牌,这样做的确美化了市容,也给行人带来了方便。但是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交通指示牌上发布花花绿绿的商业广告有些不妥,与严肃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显得很不协调,而且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交通指示牌原本是应该由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可现在却将其权利交给了一个广告公司,这样的权利下放,让人啼笑皆非! 交通指示牌上演“双面秀”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能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表示,海口有关部门在交通指示牌上做广告显然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属于违法行为。 对此,有评论者认为,路牌背面该不该做广告,这可以讨论。可已经在做广告,而且开始收钱了,广告背后有没有权力介入,权力介入有没有腐败嫌疑,这可不是讨论的范畴。交通指示牌作为道路交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就应该由政府职能部门设置并管理,海口市的这些交通指示牌为何要交给一家广告公司负责,其中必然存在深层次的原因。比如交通指示牌设置费用以及在交通指示牌上做广告的商家所支付的广告费用有何标准?由谁监管?收到的费用都去了哪里?里面是否存在“猫腻”等问题,大家都不得而知,这也就充分暴露了问题的根本。 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口市的交通指示牌确实属于城管监管的范畴,他们也认为在交通指示牌上作广告不合适,也不合乎相关规定,但是此事由政府批准了。“政府都批准了,我们反对也没有用啊!”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李君说,政府批准了在交通指示牌设立广告的相关规定,说明政府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文,那么市人大应该对其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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