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台网12月10日讯 “十一五”期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9.5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2万吨/年。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中央财政将分批下专项资金2000多万,支持我省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与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我省国土环境行政监察能力。 据介绍,该厅近期已分别从中央和省财政筹措了1325.45万人民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国土资源系统分批采购了一批仪器设备、19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车、6辆环境监测车,为全省203个乡镇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配置203辆摩托车。此外,“十一五”期间,结合主要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国家将分批给各省下拨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环境执法监察、监测、信息、统计和宣传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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