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资讯频道    精品栏目    电视乐园    娱乐之都
图片新闻 | 最新动态 | 国际新闻 | 国内新闻 | 海口新闻 | 热带播报 | 法制新闻 | 同步关注 | 旅游报道
体育新闻 | 新闻人物 | 财经新闻 | 教育资讯 | 娱乐前线 | 时尚休闲 | 台港澳新闻 |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南国都市报等4家报纸刊登违法广告被查处


作者:佚名     转贴自: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7-11-19 10:03:10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 国家工商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在监测中发现,《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等刊登违法广告率居高不下。据此,两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依法暂停这4家报纸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其进行内部整顿。
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了解到,9月21日至23日(三天)和9月17日、23日(两期)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广告违法率分别为77%、80%、100%和100%。
主要问题包括药品、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宣传医院中药制剂或处方药;广告内容宣传有效率、治愈率,使用患者名义证明疗效;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医疗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能,宣传增强性功能功效等。
  鉴于以上报纸发布的违法广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责成报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报》《书刊报》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并依法暂停《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7日;暂停《文摘旬报》《书刊报》发布药品、医疗广告30日。新闻出版总署已经责令这4家报纸出版单位进行内部整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发布制度。

 


  相 关 新 闻
  • 没有相关新闻
  •  上一篇文章: 手握数千亿巨资基金准备抄底?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热 点 新 闻
     精 彩 图 片
     推 荐 新 闻
     
    局台概况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有尝虚假新闻举报信箱 Email:hktv@haikoutv.com
    Copyright@2005 www.haikoutv.com All Rights Reservies
    版权所有:海口广播电视台 Email:server@haikou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