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台网记者报道 记者日前从海口市房产局获悉,海口上千套廉租房将于本月动工,明年可提供约1600套廉租房房源。 符合哪些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廉租房?就此,记者采访了海口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据了解,廉租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符合条件的当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目前,海口已建立廉租房制度,其廉租住房保障实行以发放住房补贴为主,同时提供廉租住房配租。 根据海口有关规定,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的海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一、具有海口非农业常驻户口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海口非农业常驻户口3年(含3年)以上;二、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海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户家庭,或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3个月 (含3个月)以上的低保家庭。 同时,其家庭住房还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家庭现人均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以下的;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危房 (含居住自有危房、租住国家直管公房、租住所处单位住房);没有住房。 依照规定,符合条件的海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提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并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申请时,除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外还要提交以下有关资料:廉租房配租申请表;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该申请家庭享受海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由申请人所处单位或居、村委会作出调查意见,经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人均收入证明,并经区民政部门审查及出具符合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海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证明材料;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申请人所处单位或居、村委会作出调查意见,并经所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可与区民政或房产部门联系 据海口有关规定,具备规定条件的家庭可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申请廉租房配租。区一级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